貸款買房為很多資金不充足的家庭提供了便利,那么問題來了,買房貸款貸多少合適呢?
一般來說,銀行出于對風險的考慮,根據借款人收入等因素規定了高貸款額度,以及月供與月收入之間的比例。
貸款月供≤月收入X50%
也就是說,月收入的50%是申請貸款額度的高限額,但是真的是人都會按照這個限額來確定自己的房貸額度嗎?
我們來看看下面兩個例子:
(1)小 和小李已結婚,并育有一個女兒,2人婚后打算買房,后來看中一套100萬的房子,首付20%,即首付20萬元,貸款80萬,按照貸款30年,利率4.9%,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每月要負擔4000多元的月供,而2人每月工資加起來才1萬元,還要撫養孩子。很明顯,如果這樣計算的話,房貸會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于是夫妻倆商量著找父母、親戚借錢多交一些首付,后交了50萬元首付,只貸款50萬元,這樣的話每月月供2000多。由此看來,夫妻倆認為自己家的房貸月供控制在3000元以內才能不影響正常生活。
(2)畢業幾年的小夫妻打算共同出資買婚房,看上的房子300萬,首付30%的話,應該是90萬,剩下210萬都要貸款,按照貸款30年,利率4.9%,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每月月供1萬多。兩人每月工資加起來有4萬元,雙方家里條件也還算殷實,支付100萬首付 沒問題,于是他們打算貸款200萬,因為在他們看來,即使貸款了也沒有影響正常生活,手里富裕的錢可以用來,賺取的利息完全夠償還房貸利息的。
以上兩類人是典型的購房人代表,例子(1)中的小夫妻主要考慮的是生活舒適度問題,他們將房貸占月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0%以內,是為了保證家庭生活的舒適度,可以說30%是房貸月供占比的舒適度分界線。例子(2)中的準夫妻收入較高,考慮的主要是理財問題,同樣選擇了適合自己的貸款額度。
例子(1)中的小夫妻還款能力和資金能力都不足,例子(2)中的準夫妻資金充足且還款能力也較強,兩個家庭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貸款額度,前者選擇了少貸款,后者則選擇了多貸款。
總之,買房貸款并不是貸款越多越好,而是要達到“佳組合”的狀態。在減少購房成本的同時也要考慮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家庭狀況,選擇出適合自己的貸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