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積金委托提取是銀行為辦理了各種貸款業務的個人客戶所提供的服務。銀行受到客戶的委托,為客戶定期提取其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歸還客戶的住房貸款,或直接劃入客戶指定的還貸委托扣款賬戶。申請公積金委托提取有哪些要求?如何辦理?
申請委托提取條件
1.近來的3個月貸款無逾期的情況;
2.用有純住房公積金的貸款余額;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帳戶狀態正常;
4.住房公積金賬戶沒有被機關要求凍結;
5.銀行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委托提取需要的資料
1.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借款合同的原件;
2.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關系證明等其他證件:
3.委托人經單位審核并蓋章的申請書;
4.銀行出具的貸款情況的證明;
5.貸款職工公積金聯名卡或還貸儲蓄卡折。
的委托人都必須到公積金管理業務的窗口進行面簽。經確認后,打印出委托提取業務的確認書,經過各方的核對簽章,那么簽約便開始生效。
辦理的時間
1.一般的受理時間為每月的18日起到月底受理。
2.新辦的貸款必須在發放貸款的第二個月才能申請辦理簽約。
3.劃款時間自簽約的第二個月所指定的日期開始劃轉,但不是每月的還款日。
放貸月份,一般都是為此后的一年一取公積金的月份。日期不一致的,可按照上次提取的辦理月份為準。但一旦辦理,就不能辦理直接提取公積金。
辦理后有信息變更該怎么辦?
1.貸款職工信息有變更的。若是貸款職工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或是手機等發生變更的,須憑原有的委托提取確認書及本人身份證等其他變更的證明材料,到辦理變更。
2.增加共同委托人的。當貸款的職工有婚姻狀況等其他變動的,需增加共同委托人時,應填寫申請委托提取變更書、新增加的委托讓人的申請書等其他資料,共同到辦理變更。
3.減少共同委托人的。當委托人要終止委托提取的業務時,貸款職工和共同提取人帶上原委托提取確認書、身份證,還要填寫委托提取變更書辦理。
4.共同委托人的有所單位調動的。共同委托人有工作調動,單位會為其辦理公積金賬戶封存轉移,該共同委托人的委托則自動終止。
辦理公積金委托提取時,有些事情還是要注意的,因為在辦理委托提取之后,則不能在辦理直接提取,如果需要買房的那么就需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