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公積金管委規〔2025〕3號),旨在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落實福建省相關管理辦法。該通知將于2025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通知明確了繳存管理、提取管理、貸款管理及投訴補繳等事項。在繳存管理方面,允許困難企業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降低繳存比例至不低于1%,最長期限為12個月。同時,放寬了提取間隔,職工每月可申請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在貸款管理方面,規范了貸款基本條件和年限,明確公積金貸款以年為單位,可貸年限與共同還款人年齡之和不超過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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