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與單位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造成住房公積金存封。
2、職工因工作調動,造成住房公積金存封。
3、職工因離休、退休造成住房公積金存封。
4、職工因出國定居造成住房公積金存封。
5、職工因停薪留職期間造成住房公積金存封。
6、職工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及時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造成住房公積金存封。
公積金繳納比例基數計算公式為:個人和單位每月繳存公積金的數額=工資上一年月平均值 ×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
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只有限制,上不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