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住建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關于房地產市場相關稅收政策的調整,首先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契稅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即調整后,在全國范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
土地增值稅方面,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區情況對實際執行的預征率進行調整。其次,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增值稅方面,在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后,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土地增值稅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實施免征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