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曾經享用按揭貸款來付買房首付的孩子看過來,它其實就是“”買房的另外一種說法。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兒?目前“”買房已經由國家出面明令禁止了,這是為啥?這樣一個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兒”,其實并沒有那么光鮮。下面讓我們一步步解除大家的疑惑。
按揭付首付是咋回事兒?
其實,用按揭的方式支付買房的首付款就是“”買房,它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本質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先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等過幾個月或者一年時間,把剩余首付湊齊,再去申請房貸;第二類,做高合同價,虛假貸款。但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都存在購房隱患,國家也明令禁止“”買房。究竟是為什么呢?
買房“”,看著很誘惑其實不靠譜
1、對于開發商來說,通過“”或“墊首付”方式來吸引眾多購房者,是為了達到樓盤快速成交的目的。
2、對于購房者來說,超低首付或并不是減免首付款,而是分期付,雖然暫時緩解了貸款買房的壓力,但終還是會在規定的時候內要求購房者全部還清。而這段時間內,購房者都會面臨首付、月供、交房時所交稅款等各方面的資金壓力,還可能因無力還款帶來違約風險。
法律人士深度分析:“”買房風險太大
1、國家不允許,銀行貸款風險也大
“”購房不符合國家和銀行的相關政策。采用“”購房的消費者,肯定是要從銀行貸款的客戶,如果開發商擅自采用“”,沒有嚴格依照國務院規定首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的政策要求,違背了國家政策。同時,由于貸款人沒有實際交付首付款,無法真正地擁有所購買房屋的權,銀行發放貸款,必然會增加銀行貸款的風險。
2、法律風險大
對購房者來說,如果已經購買了二套以上住房,或外地購房者無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證明或者納稅證明(部分地區),就沒有購房資格。
當這些不具有購房資格的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后,將面臨購房無效的尷尬境地,其按期交付的首付,可能面臨無法索回的情況。
法律人士告誡,“”買房并非不用購房者支付首付款,其本質是由開發商或房產中介通過墊付,或者是虛擬抬高房價,多從銀行貸款的方式來獲得首付款。此間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爭議,當事方甚至因此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國家已經對“”買房明令禁止,但市場上可能還存在不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未停止這個業務,購房者一定要自覺杜絕,如果您因為它陷入糾紛,法律很難保障您的個人權益。如果您的買房首付確實不足,可以跟親朋好友借錢,也可以用信用卡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