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國有土地為他人擔保合法嗎和國有土地如何為他人擔保的相關問題,提到土地擔保如果土地使用權已經辦理登記了,該擔??隙ㄊ怯行У?,未登記肯定是無效。但小編認為土地擔保無論有效或無效,只對土地使用權帶來的的財產權利有所影響,對擔保人權益方面并無多大無影響。
國有土地為他人擔保合法嗎
《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既然擔保法里面提到了土地抵押那便是合法。
國有土地如何為他人擔保
1、辦理批準手續。由抵押人持土地使用權抵押申請書、土地證書原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等有關文件資料向縣土地管理局申請,經批準后領取《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批準書》。
2、土地估價。抵押人在市土地管理局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抵押地塊進行評估,領取土地估價報告,核定出讓金數額。
3、.申請地價確認。抵押人持土地估價報告,填寫土地估價結果確認申請表,經審批后領取《土地估價結果確認書》。
4、與抵押權人簽定協議。抵押人持《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批準書》、《土地估價結果確認書》及土地證書原件,與抵押權人簽置抵押合同。
5、辦理他項權利證書。1997年國土字第2號,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合法憑證是《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不作為抵押權的法律憑證,抵押權人不得扣押抵押土地的土地證書。
6、抵押權人扣押的土地證書無效,可以申請原土地證書作廢,并辦理補發新證手續。抵押登記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準予登記,土地管理部門在抵押土地的登記卡上進行注冊登記,同時在抵押人土地使用證內記錄,并向抵押權人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正式生效。
通過以上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看出,只有特定的主體在履行一定的手續之后才可以用于抵押,以上就是關于國有土地為他人擔保合法嗎?國有土地如何為他人擔保的相關資料。但現實中的大部分做法都是違法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