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布《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因區施策,精準調控,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優化的房地產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剛性住房需求
繼續實施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一攬子政策措施,促進住房供需精準對接,支持大學畢業生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大學畢業生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無住房的,可憑勞動合同或企業注冊證明和畢業證購買一套住房。
二、優化區域限購措施
進一步加強精準調控,將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市內六區,居民在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仍然執行本市住房限購套數及資格政策。
三、完善住房信貸政策
在本市非住房限購區域內,居民家庭購房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按照不實施限購措施城市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延長本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
四、鼓勵發放購房補貼
鼓勵各區人民政府向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發放一定補貼,減輕購房負擔。具體補貼標準、操作程序和實施時間,由各區人民政府確定并組織實施。
五、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加強房地產市場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發布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及政策信息,穩定住房消費預期。持續加強房地產領域負面輿情整治,堅決打擊各類機構及個人制造傳播不實信息等行為,營造良好房地產市場輿論環境。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規劃資源局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