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一般是指未居住過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講的“庫存待售”的房產。社會存量住房一般指的是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租售價格和處分條件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
存量房嚴格意義上來講是存量資產,存量房市場也叫做一級半市場。存量房是相對于增量房而言的一類房產。增量房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投資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買賣程序是由買賣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轉移登記。
存量房不屬于商品房。兩者是包含的關系,也就是說存量房包含在商品房當中,只是商品房其中的一種類型。但并不是所有的存量房都是商品房,存量房是指從來沒有人住過的二手房,而商品房是由開發商買地、建造,通過出讓的方式,按照市場的價格出售獲得土地使用權的住宅。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商品房能夠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它不會受到政府的限制,包含的內容有很多,有的是開發商新建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或者是存量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