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知識包涵了各行各業的內容,那么因此就會產生一些交易糾紛,讓消費者的權益受損的現象。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就是二手房的簽約問題了。因此,各位購房者在二手房簽約時一定要把好關,注意一些細節問題,提高警惕,避免為日后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一戒:客戶未及時確認房主的真實身份。
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要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對于客戶而言,主要是要核實房主的身份,以防止有些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一旦簽了合同,很容易落得“財房兩空”。
因此鑒定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業主身份的真實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首條戒律,在此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由其在中間驗證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對雙方行為進行制約,從而大限度的杜絕交易主體性的風險。
二戒:合同中未明確付款和過戶時間。
在交易流程中,由于買賣雙方都具有一定的規避風險意識,形成了“賣方不愿先過戶,買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現狀,因此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這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支付給房主,并且買方的注意力會放在“交錢后何時可以過戶”的問題上,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時間、金額以及過戶時間,并且將違約責任注明。
因此,賣方可以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買方尾款的支付時間取決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可以保證房產交易的順利實施。
三戒:合同中未明確買賣雙方違約責任。
多數消費者對于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能夠重視,但是并不能保證將之一一落實到字面合同上,雖然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主觀上都希望能夠履行義務,順利完成交易。但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因此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而導致違約行為的產生。
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例如,對于業主而言,為了保證購房款的及時獲得,建議業主可以在合同中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終落實。
四戒:房屋遺留問題不明確。
欠費被暫時“雪藏”日后成為買方的額外成本,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以何時點作為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時點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于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避免暫時“雪藏”的欠費日后成為買方一筆額外的成本,但是因為合同中沒有具體條款約束,很容易導致糾紛。
五戒:買賣雙方與經紀公司簽訂三方合同時未明確代理費金額。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并讓消費者做到大程度的省心和放心。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而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主要表現是經紀公司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終損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買賣雙方應該堅持讓經紀公司寫明代理費金額,做到透明交易,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權益。
六戒:認為麻煩、沒有必要,不重視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統一添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表示寫明,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是使用相關部門發布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是在具體的交易案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況,因此有必要簽署額外的補充協議,但是有很多消費者認為使用補充協議太麻煩,沒有必要簽訂并且輕信對方的口頭承諾,一旦出現違約現象,而又無據可依,只能自認倒霉;因此重視使用補充協議也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戒律之一。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簽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幾大問題,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大家正確的規避風險,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