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房時,購房者留意以下多處易疏漏的環節:
1、買方是否已到稅務局開具全額房款;
2、新產證上是否已黏貼完稅貼花和權證印花稅;
3、買方的買賣合同上是否已黏貼合同印花稅;
4、房屋內的電話是否已前往電信公司辦理更名手續;
5、是否已前往煤氣公司辦理煤氣更名手續;
6、是否已前往物業人理戶名變更手續,結清上家與物業公司的各種費用;
8、房屋內的各種設備、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房屋的裝修合同與裝修,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水、電、煤、有線電視、寬帶等費用是否已結清。
11、墻體是否存在空鼓
墻體空鼓現象普遍,但卻不易發現。這種現象如果處理不及時,不僅會開裂,甚至會導致裝飾后空鼓處脫落,造成的損失不言而喻。
12、贈送物品清點清楚并在合同中標準
如果購買的二手房業主已將屋中家居、電器等設施設備連同房屋一起出售,在合同中應注明這些設施設備是包含在總房款之內。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就將設施設備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寫清楚,交房時按照合同約定清點。這些設施設備一般有:空調、抽油煙機、熱水器、燈具,分別注明數量和品牌。
13、窗戶的嚴密性不可忽視
很多業主在收房時,窗戶是很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之一。窗戶密封不嚴,甚至漏雨都不可怕,問題是一定要提前發現,避免損失。如果允許,可以選擇在雨、雪天驗房,一目了然。
14、買二手房一定要在房款里預留2-5萬元物業保證金
在簽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應當在合同里約定原業主物業結清,以及預留物業保證金。但時有物業交割完成新業主入住一定時間后發現原業主拖欠的物業\取暖等費用還未結清,這時作為購房人可找成交中介,中介公司是該房成交居間服務提供者,有責任監督業主清償所交易房子的一切費用。
買方應在房款中留部分余款作為物業保障金,在交房時仔細檢查,并注意上述細節,都無紕漏都在將物業保證金不給賣方;在交房后發現原業主有拖欠索賠不成的情況下,購房人可要求成交該房屋的中介機構先行墊付,然后授權中介公司去向原業主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