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房屋過程中擔心的就是違約問題了,于是就有了違約金這一個東西,那么什么是賣房合同違約金呢?一般違約金是多少呢?今天小編就整理了這方面的相關知識。
我們經常會看到合同中關于違約的約定是這樣說的: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違約,則另一方根據法律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或按合同法執行,但這樣的約定對于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損失的彌補是起不了任何積極意義的,合同法早就有規定合同違約,違約方當然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這是法定義務。
我們應該來了解一下違約金:違約金是按照法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構成的,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是如果當事人同意可以用非金錢的方式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那么一般房屋合同的違約金的比例是多少呢?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多只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擔保法》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并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協商確定。
那么如果有一方人員延遲合同的約定怎么辦?這時候就可以提到合同中另一個約定了,這種約定通常叫做“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于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就什么是違約金,一般房屋合同的違約金是多少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