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并由開發商加以說明。
3、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驗房環節。
4、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5、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結算剩余房款、各項費用以及延期交房違約金等。
6、業主領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7、業主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并索要發票或蓋章確認的收據。
8、辦理產權證。若業主委托開發商辦理產權證,則可由開發商代收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代辦費金額雙方協商。業主也有權拒絕代辦。
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
1、收房通知書
在預定的交房日期之前,會收到開發商發出的書面的收房通知,在通知書里,會告知你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2、驗房驗收
一些會找相關的驗房公司、監理公司的專業驗房人員一起來驗房,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3、《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宅使用說明書》是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應該先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并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