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有限額的。對于租房提取公積金,國管公積金中心規定,每3個月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額不超過3個月的房租,且不超過近3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職工首次提取滿12個月后,再次提取時應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國管公積金中心通過網站發布通知,在北京買房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時須提供買房合同和網簽密碼等。該機構將對購房行為的真實性進行核查,違規提取公積金被發現后,3年內不能再提取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審核辦理時限具體如下:
受理審查:分支機構初審時間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不超過2個工作日,批量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延長3個工作日。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