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買房收稅都是一個熱門問題,大到國家小到個人,每個人都和買房稅收四個字息息相關,那究竟有多少人了解這個買房收稅四個字,說得簡單明了一些,買房收稅其實就可以簡稱為房產稅,那么我們就來仔細了解一下房產稅,看看買房收稅對于我們有哪些意義,又是如何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
1.買房收稅可以理解為房產稅,那么房產稅又是什么?
嚴格意義上講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剩余價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以填補我國土地收入的減少。
2.房產稅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來看他又分為兩種。從價和從租。
(1)從價標準中,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從價征稅中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征稅中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從租標準中即為房產出租中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3.歷史淵源
買房征稅又是從何時開始的這個問題應該也有很多人不太清楚,其實古往今來,一直都有買房征稅這個經濟政策,買房征稅的真正意義在于填補政府的缺損,減緩政府的財政壓力,面對目前地方財政收入比重過低、赤字率過高、收支矛盾尖銳、負債風險過重等局面,買房征稅是一個緩解政府財政壓力的有效經濟政策。
4.現狀
如今房產稅居高不下,在點點滴滴中給群眾也帶來了一定的經濟壓力,近幾年以來各地區房價高漲,房產稅也居高不低,多數民眾的買房政策都不得不打消,然而也有經濟學家指出,房產稅及買房征稅究竟是不是可以替代土地出讓金?也有人指出以房產稅的方式來替代土地出讓金續交,只是其中一種可能的方向。因為相關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出臺,而且物權法頒布前的土地法規沒有廢除。所以這種說法現在并不能站穩腳跟。
那么國外又是如何處理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產權的問題呢?目前很多國家都開征了房產稅,一方面增加權人保有成本的增加,一方面可以保持土地權人的利益,同時也促進市場資源的優化分配,這樣一來,房產稅及買房收稅也是能夠平衡兩者利益的方法之一。
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薛瀾曾表示:“房地產稅改革作為新一輪深化改革的重點,對社會經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尤其在調節地方財政收入方面。”這么一來買房收稅也為國家財政方面貢獻了不可比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