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買賣不同于新房的買賣,在買賣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對其具體的房地產知識,或者說法律知識上都未必了解的那么清晰,畢竟大多數買賣雙方都不是專業(yè)人士。在此情況下更多的人 選擇了中介作為媒介來進行買賣交易。在此過程中一個法律保護的途徑就是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但是就在這個看似很公正的合同中會存在著你所不知道的陷阱。在這個簡短的介紹中,來教你如何辨別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
從以下四個方面,教你如何辨別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
1、交房時間:應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產銷售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對于上述話的描述,我們要清楚的知道如此說來這個是條約是否存在著它的合理性。它所附帶的附加的條件是否明確是否合理。有些時候就是在這些看似好像沒有什么問題 的話語中,大家容易去忽略。忽略了它本身的含義,忽略了它存在的意義,也在這時容易掉入陷阱之中。
2、房屋面積
房子是商品,但它不同于一般商品 ,它屬于特殊商品的一種。這個面積問題就好比運輸過程中所出現的體積問題一樣。在法律的范圍內一般是允許存在著一定合理范圍內的誤差。如此看來這個誤差是應該在合同中有所明確的體現。如果說合同中所寫的對于商品房這種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許合同約定的面積存有誤差的,但是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范圍,這個范圍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規(guī)定。有些賣家把自己的房子面積說的比實際面積大,大的超出范圍,畢竟房子是這個商品的價值是靠著面積來計算和體現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在這個問題上看清楚,不要掉入面積的陷阱之中。?!?/p>
3、質量問題
目前房屋質量問題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較為多見,由于房屋作為商品,特點是購買期較長,交易過程中各種手續(xù)繁瑣,與其相關的因素錯綜復雜,是購買預售的期房,這種復雜的因素往往使購房者在簽約購買房屋時難以辨清所購商品的虛實,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潛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紛紛顯露了出來,結果給購買者帶來許多麻煩,甚至造成較大的利益損失。
4、違約條款
在商品房買賣中,作為賣方,不但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且應按合同約定的條件(面積、位置、裝修標準、《工程質量核驗書》等)交付房屋。因此,上述有關賣方違約的完整表述應是:"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如期將房屋交付給買方,此外,"賣方有權沒收買方支付的房價款"的條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簽買賣合同是維護雙方彼此利益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在此無論你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應該清楚的了解到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幾點容易產生陷阱。要防患于未然,而是維權的一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