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邊遵照志愿、公平和誠信名譽的原則、經協商同等,就乙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件,訂立本二手房定金條約樣本。
首條乙方預訂座落衡宇(以下簡稱該房屋)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修建面積交易單價為人民幣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條約時,付出定金人民幣元,作為甲、乙方兩邊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條約的包管,簽訂商品房販賣條約后,乙方付出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兩邊約定,預訂期為天(不凌駕15天),乙方于年代日前到與甲方簽訂《xxx市商品房販賣條約》。
第五條在本條約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限期內,除本條約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況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條約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條約的,無官僚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本二手房定金條約樣本(新)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販賣條約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付出的定金。
1、甲乙兩邊在簽訂商品房販賣條約時,就詳細條約條款難以告竣同等,且存在不行歸責于兩邊的事由的;
2、甲乙兩邊簽訂本條約后、簽訂商品房販賣條約前,由法律構造、構造依法限定該衡宇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販賣條約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出的定金:
1、甲方未服從本條約第二條約定的;
2、甲方未見告乙方在簽訂本條約前該衡宇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究竟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兩邊各持()份,
第九條甲乙兩邊應在約定的限期(不凌駕15天)內簽訂商品房販賣條約,約定限期內未簽訂的,按本條約第五條實行。
第十條本二手房定金條約樣本(新)在推行歷程中產生的爭議,由兩邊當事人協商辦理,協商不可的,按下列第()種方法辦理:
1、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告狀。
甲方:(簽章) 乙方:(簽訂)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依據國度有關法律、法例,甲乙兩邊在志愿、同等互利的底子上,友愛協商,告竣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坐落于: 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位 室,衡宇權屬面積 平方米,衡宇成交代價為 萬元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
二、甲方確保產權清楚,全部權明白,無權柄糾紛。
三、甲乙兩邊約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簽考訂式交易條約并舉行交易,簽訂與交易所在為 ,甲乙兩邊如不定時簽考訂式交易條約并舉行交易,則作違約處置處罰。如遇不行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推行本協議,則不作違約處置處罰。
四、違約責任:
甲乙兩邊若有一方不克不及服從本協議所約定的條款,則視作違約。
1.甲方若違約,則應退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付出相稱于定金金額100%的違約金;
2.乙方若違約,乙方則應放棄收回定金的權利,所付的定金視作違約金。
五、甲乙兩邊其他約定事變:
六、甲乙兩邊在此聲明,均已認真閱讀本協議,已全部知曉全部條款所約定的內容,并志愿服從及依照全部條款推行本協議。
七、本協議經甲乙兩邊具名后即產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劃一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定金不克不及寫成訂金、預支款大概包管金等。這幾個詞的差異在于,只有定金買剛剛有官僚求違約方雙倍返還。定金數額要適當。法律對定金數額只劃定了一個上限,即不凌駕總成交額的20%。我隔個人以為,定金也不宜過低,太低了束縛不了賣方。定金的擔當方應是產權人,而不是房產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