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交易是買賣雙共同進行的,兩者缺一不可,那么一般情況下賣房的流程是什么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雙方議價:
買方看房的時候,若有意愿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
2、賣方收定金:
若買賣談好價格,決定交易房屋了,買方必須先付定金。所謂定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收下定金后,若買方反悔,則有權沒收定金,反之若賣方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3、雙方簽約:
房屋買賣雙方在簽署協議時需要注意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約時需要賣方產權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托書,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4、買方審核:
交易之前,買方需要做資質審核,確定有購房資格;賣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驗,以確保房屋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同時進行)。
5、房屋網簽:
二手房出手之前要網簽,這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強制要求。一旦網簽成功,同一套房源無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您也就無法再將房屋售予他人。當然一般資質審核和房屋核驗通過后當天就可以打網簽,買賣雙方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當地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6、資金監管:
在資金監管過程中,賣家需要在銀行開戶,買方將錢打入該賬戶,銀行將這筆錢暫時凍結,房屋過戶完成后解凍,付給賣家。
7、完稅、過戶:
買賣雙方必須在簽約后30日內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稅局完成繳稅,買方契稅需在房管局繳納。過戶需要準備的證件:買賣雙方身份證明(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則需提供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存量房網簽信息表(原件),原始購房或合法票據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時間或原始發證時間與現有產權證明不一致的提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刷卡繳稅。
8、收尾款:
最后環節就是,買方將剩余的屋款全數付清,然后賣方查收尾款。
賣房子能代簽合同,不過賣房子如果需要代簽合同的,需要委托公證才可以。如果賣房子簽合同沒有授權委托書,所簽訂的合同視為無效。所以,賣房子沒有特殊情況的,最好是本人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