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資房未取得合法的開發手續目前市場上出現的許多集資房,有一些是有錢無地的房地產開發商出錢,有地無錢的企事業單位出地聯合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建成后,開發商一般是將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產面向社會出售。
許多獲得集資房規劃用地的單位將土地轉讓給一些開發商,以牟取不法利益。但有些開發商并未取得合法的開發手續,所以個人在買賣單位集資房時可能會出現許多糾紛,對買房和賣房來說都會帶來一定程度的損失。這些單位違反國家政策,擅自進行房地產開發,國家規定,在未履行政府審批手續、補交相應地價款和辦理相關國土手續前,這類房是不得作為商品房出售的。
2、產權歸屬不明晰、不能辦理房產證
再次強調房產證的重要性,買賣二手房,確認簽合同的人和房產證的名字要一致,現實中就存在一個人賣別人的房子這種嚴重后果,可能發生一房兩賣或者一房多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