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交割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步驟,但同樣也是很復雜的一步,因為它涉及到各項費用的結清,以及諸多信息的核對,而且萬一遇見業主欠繳費用的情況,那可真可謂是火上澆油。今天,我們就針對物業交割過程中的一些“疑難雜癥”,給大家開出“藥方”。
一、 原業主欠繳物業費該怎么辦?
解決方法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就是在付房款時保留一部分房款當做物業交割保證金,直到物業交割順利完成,再把這筆錢交付給原業主。若原業主惡意拖欠物業費,你就可以直接用這筆物業交割保證金支付欠繳的物業欠費。
第二種方法就是找中介,鑒于多數二手房都是通過中介交易的,因此可以找中介先行墊付,然后讓中介去找原業主追繳物業費,但是這個方法比較理想化,因為可能只有極少數中介公司可以做到。
第三種就是依法拒絕繳納,按照《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也就是說,只要買賣合同中沒有對物業費欠繳的情況作出特殊約定,這筆費用就應當由原業主承擔。
二、業主欠繳水電費,物業公司有權停水停電?
如果業主欠繳水電費,物業公司一般會采取停水停電措施,但這樣的做法是否合法呢?這需要分兩種情況進行討論:
(1)如果供水供電公司委托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當業主欠繳水電費時,物業公司可以供水供電公司名義采取停水停電措施。
(2)如果供水供電公司未委托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那物業公司就不能采取停水停電措施。若因停水停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業主可向物業公司要求賠償。
三、要是物業服務差,業主該如何維權?
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物業服務合同關系,若物業服務差,業主有四種途徑可以解決問題。
第一種是直接要求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第二種是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反映,由業主委員會出面與物業公司協商或要求更換物業公司;第三種是向當地物業辦投訴;第四種是通過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