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交房條件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時不具備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交付條件,其所謂的交房不能產生法律上的交付,購房者有權拒絕交房。
2、先驗房再辦手續
現在很多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后,才允許業主驗房。對于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最后再辦理手續,并且應該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并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后的糾紛。
3、發現問題及時提出
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買了新房子,在房子交付使用時,開發商會通知業主收房驗房,在驗房時要注意的問題有很多,像房子的面積是否與合同一致、墻壁是否有裂縫、門窗是否完好等等。在收房時一定要仔細,對每一個部位都是查驗。那么,新房交房后如何驗房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具體的介紹一下,一起來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