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信用不良
如果征信出現過逾期,就會被認為信用度有問題,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是不會輕易貸款給這種人的。
2、公積金停繳
許多地方規定,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要連續繳滿6個月以上才能貸款。所以即使是打算換工作,公積金一定要接著繳,就算獲得貸款也要繼續繳,否則根據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令其補繳己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應按月足額繳存。
3、申請人的負責率過高
如果貸款人的負責率超過個人或家庭總收入的50%以上,公積金貸款中心會認為申請人沒有還貸能力,就不會批準發放公積金貸款了。
4、申請人的信用卡過多
信用卡是超預支消費,如果申請人信用卡過多且每張消費都沒有結清,也會影響公積金貸款。
5、公積金貸款次數
其實一般家庭只能使用兩次公積金貸款,如果已經用公積金貸款兩次的,就不再獲得公積金貸款了。
1、簽訂《付款約定書》。房屋買方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號;房屋賣方攜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契證》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共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買方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買賣雙方簽訂貸款資金劃付的《付款約定書》。
2、委托評估。借款申請人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對轉讓房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書。
3、房屋轉讓。房屋買賣雙方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讓手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向稅收征管中心辦妥契稅完稅手續,取得轉讓后的房屋契證。
4、貸款申請。借款申請人持前述公積金貸款須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做貸款面談記錄。
5、貸款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對借款申請人的貸款申請進行初審、審核、審批。
6、簽訂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保險、公證手續。
7、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借款申請人攜帶借款合同到受托銀行,經審批、蓋章后送辦證中心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并將受理通知書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8、發放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項權證》后,通知受托銀行發放貸款。
9、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本付息。
10、合同終止。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終止,受托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貸款人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合貸款向受托銀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項權證》,并向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注銷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