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工作,加班加點終于積攢了些財富;父母勞累一輩子,省吃儉用終于省出些積蓄;忍氣吞聲、提心吊膽終于在銀行貸出了款項…后,這些錢則都投向了一個物件——房子。這是普通中國置業人群的常態,由此可見,房子在城市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因為它基本相當于人們幾年,甚至十幾年的財富積累。但當你準備期待這個重要的東西帶給生活更多精彩的時候,如果沒有提防這以下買房6大陷阱,“期待”則可能變成巨大的失望,讓你多年的積蓄泡了湯。
陷阱一:、凈高傻傻分不清楚
有些開發商在宣傳廣告中說“房子每 .4米”。5.4米,感覺空間夠大了吧?!但到收房時你才會發現,房內的實際高度只有5.27米。這縮水的0.13米去哪兒了?實際上,這就是典型的“混淆概念”,開發商說的5.4米是,而我們實際能感受到的高度是凈高。這有什么區別?
“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之間的小垂直距離。
“”,則是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它通常包括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
在我國,住宅高度以“層”為單位計量,在設計上國家對每一層的高度都有要求。對于“凈高”,根據住建部、國家質檢局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規定,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0 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于室內使用面積的1/3。,《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則規定,宜為2.80米。但其實減去樓板厚度,也就真沒高多少了。所以,買房還是要以“凈高”為準,問清楚概念再行動。
陷阱二:超大贈送面積真的很劃算?
“ ”、“超大贈送面積”…在很多樓盤我們都能看到這樣的標語。但與其說這些面積是“送”的,不如說是“偷”的。“偷”的對象,則是房子的公攤面積、建筑設計面積、非產權空間等等。比如,買90平方米的房子,開發商說贈送30平方米。有些人認為,原本價格12000元/平方米,加上免費贈送面積,每平方米其實只用花9000元/平方米了,而且一下子變成了120平方米的三居室,看起來很劃算有木有!
其實,你冷靜思考會發現,很多時候偷面積等于偷容積率,空間密度會加大,影響居住感覺,而且贈送面積是不會寫入合同的,沒有產權,一旦發生糾紛,業主“賠了夫人又折兵”。
陷阱三:寬敞的樣板間=寬敞的實體房?
一個只有3平方米的次臥,在開發商的樣板間里,卻能放進一個兒童床和很多家具,還很寬敞!但真到自己住進去時,卻發現睡一個孩子,都顯得逼仄。其實,開發商會在樣板間埋很多“障眼法”,比如將樣板間的家具都縮小,讓空間看起來更大。比如,在樣板間的廁所、廚房、客廳等多處安裝反光的鏡面,讓一個60多平方米的戶型看起來跟80平方米似的。但這些都和實際有很大差距,所以大家買房一定要看實物,別被樣板房的幻像迷惑。而且,很多時候開發商的樣板間都是空地建房,房子賣完了就拆了,到時候業主發現實際房子和樣板間不一樣,也沒證據。
陷阱四:特價房真的是特價?
“特價房”在樓市早已不是新鮮事,但“特價”是否真的是“優惠價”,卻要打一個巨大的問號。開發商做“特價房”的噱頭,一般有兩類情況:
一種“特價房”價格的確比均價低,但這類房子不乏“戶型缺陷”(邊邊角角的戶型根本沒法正常賣);“朝向缺陷”(塔型的北朝向光照條件并不好,銷售會用價格和觀念兩大招,來引誘人們淡化對朝向顧慮);“商業產權”(只有40年產權,能和70年比嘛~)等各種問題。
一種“特價房”,則是以促銷活動、節慶優惠等各種噱頭包裝的,在房子原有的優惠空間里做文章,并無實際折扣。
陷阱五:樓盤熱賣,心儀的房子快被搶了?
“銷售總是很熱鬧。”如果你有這樣的感覺,開發商的意圖就達到了。開發商經常通過各種活動、請人暖場、讓合作媒體帶客、邀請機構/企業組團參觀等各種方式,讓營銷總是人聲鼎沸。更甚的,有些樓盤會讓置業顧問表現出“總是很忙”的樣子,而銷控板上,則一如既往地全是一大片的“已售”場景...這些,都是讓看房人覺得,這個盤很多人看,很多人買!
當你覺得,這個樓盤賣得很好的時候,銷售的各種引誘和逼單,都會撩起你的緊張情緒和購房沖動。實際上,很多人就是在這種氛圍影響下,很快交定金、簽合同。所以,大家買房切忌沖動,房子這種大物件,需要貨比三家、精挑細選。而且,事先大家好先在地方房管局或國土資源局等相關官方網站上,查詢樓盤的真實信息,并核實開發商提供的信息。
如果已經簽了合同,才發現有虛假信息,則可以考慮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訴。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陷阱六:口頭承諾也算承諾?
開發商在宣傳廣告中愛用 “尊享人生”、“奢華園林”、“成熟配套”這些詞來吸引消費者。然而,我們可能在收房時才發現,所謂的奢華園林,還只是小樹苗、小土坡,所謂的高檔幼兒園、、菜場、超市的超全配套,還只是在沙盤里實現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在開發商的廣告中,往往會有一行小字:“本廣告僅作宣傳使用,不作為合同邀約”。字雖小,但這可能是開發商在宣傳單里說的 一句真話:廣告內容可能虛假夸大,不可當真。
廣告的內容不可能寫入合同,也就無法保證真偽。所以大家應該多做實地考察,多查看政府官網里的城市規劃、區域規劃等,來辨別廣告內容和實際差距到底有多大。
在當地產行業,都說金九銀十,九月十月是大家買房的時間,開發商一定不會放過這一銷售的高峰時期,因此各種陷阱都會頻繁出現,而有買房需求的購房者如果真的要方面,一定要小心本文提到的買房六大陷阱,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的買到自己心儀的房子,而不是讓自己買房后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