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購房者在買房簽訂購房合同時都不知道需要注意些什么?往往不深入了解有關開發商的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沒有明確所購房屋是否是該房地產商合法銷售的情況下,就盲目的向開發商交付了定金或全額購房款,導致后在正式簽訂購房合同時只能被房地產商牽著鼻子走,違心簽訂合同。
這種不慎簽購房合同從而導致落入購房陷阱的情況往往貽害無窮。提醒購房者在簽訂合同前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對房產的五證要進行嚴格審查,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應該查看該開發商對應所售房屋的五證原件,在五證中,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這兩個證能夠證明買房者所買的房屋是該開發商的合法項目。
2、購買的房屋已驗收還應該查看有沒有經過質檢,簽購房合同是要注意其中的各項內容都要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之間要確定邏輯關系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要注意千萬不能有與國家的政策法規沖突的;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購房合同的買賣雙方的實際身份、責任要明確,
3、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一些細節:
1、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注明。
2、發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
3、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定發展商實測面積大于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于購置面積,發展商還要退款。
4、應提出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定,必須等到樓宅入住率達70%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所以,在合約上應注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展商采取的應急辦法。
5、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產權證發放比較慢,但也應有合適的日期,發展商不能無限制地拖發產權證。
6、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議內容,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碼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情況下的免賠責任。
發展商簽此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一般而言,簽約時重要的就是上述幾個問題,但對其他條款也應在發展商處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細研究,一定要做一個明明白白的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