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工作忙,買了房子也是無暇裝修,因此,就考慮買一個精裝修的房子,買點簡單的家具就可以輕松入住,啥也不用愁。精裝房雖好,但在交房的時候往往容易出現糾紛,如房屋質量問題、交房標準與之前承諾的不一樣等。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購房合同的時候,要將具體的事項約定好,因為如果發生了任何糾紛,合同就是購房者維權的法律依據。
一、 裝修部分的報價要清清楚楚
樓市慘淡時,精裝修就成了白送的服務;市場火爆時,精裝修又成了的理由,不難看出,許多樓盤已經將精裝修作為了好的價格控制器,運用自如。精裝修樓盤對于裝修部分的計價比較復雜,有的樓盤房價款已經包含全部精裝修費用。有些樓盤立項審批時本是毛坯房,因銷售不力而改成精裝房出售,部分已簽合同的業主只能將裝修價格剝離出房價單獨計算。因此簽訂合同時,購房者應注意到房屋價款的組成不應是簡單的普通房屋價錢和精裝修的費用相加,還要看清補充協議中是否有重疊的項目和收費。
二、約定嚴格的裝修標準
開發商在廣告宣傳中往往有“進口”,“高級”、“先進”等不明確的表述,建議購房者,應在補充協議中就所購房屋(室內、室外)裝修項目名稱、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價格標準或相應的檔次、顏色、規格、施工工藝、裝修布局以及裝修公司的資質和裝修圖紙等給予明確記載。對于以什么標準進行驗收、由誰進行驗收以及驗收程序等問題,也應在補充協議中約定。
此外商家承諾給予安裝的家用電器、衛生潔具的品牌和價位也要明確,并約定保修責任和期限,這樣即使出現問題也有據可依。
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圖省事,就在補充協議中簡單地簽"精裝修標準與樣板間一樣"的條款,這樣會出現如果樣板間拆除后,消費者無法取證的問題。
三、精裝房“違規”的處理方式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違反裝飾、裝修標準約定的情況處理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如選擇第一種,那一定要在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各種裝飾、裝修及設備的價格標準,避免一旦發生爭議,購房者沒有合同依據。如果選擇雙方約定,除對裝飾裝修及設備價值的約定要詳盡外,一定要明確具體的違約責任。
在購房前要了解房產公司的信譽和開發項目的基本情況,還要了解開發公司合同約定的詳細內容,約定內容不詳細的,應要求開發企業在補充協議中進行補充。
四、合同中要明確質量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驗收主體以及驗收程序等,應在合同補充協議中約定。首先,要明確工程適用的施工規范和驗收標準;其次,好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開發商后出具合法監理公司的報告。開發商有樣板間或其他樣品的,可以對其進行拍照,作為合同的其他附件。
五、合同中要明確竣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
目前國家頒布了"十種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這些標準以及規范是強制執行的行業法規,所以必須在合同補充協議中有所體現。
首先是開發商購買的材料必須符合上述標準的要求,不能超標;其次是工程竣工以后開發商應該根據國家標準請機構進行室內環境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六、合同中要明確保修責任
消費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明房屋裝修的責任方屬于開發商,房屋出現問題后應由開發商負責。約定各裝修項目保修時間及責任主體,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裝修工程保修期為2年,但這不包括屋內設備保修。屋內設備只能按《產品質量法》來保護,按產品質量法規定,設備的保修由生產商承擔,保修期從出售之日起計算。而購房者拿到房產鑰匙時,可能就過了設備的保修期。所以為保護購房者利益應約定設備保修期,裝修工程保修期和房屋質量保修期為2年,自房屋入住時起算,保修責任由開發商及裝修公司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在我們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關于各種面積、交房時間的約定以及廣告內容寫入購房合同等,這些都是要注意的。由于精裝房與毛坯房不同,其特殊性決定了在一般注意事項的基礎上,還得注意以上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