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現(xiàn)在人們正在熱議的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購房日期的熱度也在漸漸上升。購房日期,表示著該套房屋產權年限的計算開端。因此購房日期以什么為準,簽訂購房認購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起著承上啟下,至關重要的中間作用。
(一)購房日期以什么為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薄由登記機構進行管理。由此條規(guī)定看出購房日期是以房地產管理部門中的不動產登記薄的登記為準。
2.雖然說,通常購房人簽訂合同并且支付相應款項后,開發(fā)商要為購買人從初始登記中辦理變更到購買人的登記,而該變更登記就實在不動產登記薄中反映出來的。因此,可能會出現(xiàn)有些情況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確定了購房日期,但是從法律角度和嚴謹的全體視角來看待,購房日期的真正開始還是要根據購房人拿到房產證和房產證上的時間為準。
(二)簽訂購房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1.簽訂購房認購書之前,必須要了解購房認購書中到底包含了哪些內容:
(1)認購物業(yè):包括房地產商、開發(fā)商和小區(qū)物業(yè)管理。
(2)房價:包括戶型、面積、單位價格、總價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按揭付款、貸款等。
(4)認購條件:包括購房認購書應該注意的事項、定金、簽訂正式條約的時間、付款地點、賬戶、簽約地點等。
2.規(guī)避受牽制條款:如果是購房人提出自愿簽訂購房認購書的,就要避免認購書中會出現(xiàn)限制自己的受牽制條款。早些年曾出現(xiàn)開發(fā)商和房地產商借用認購書中的受牽制條款,以此威脅購房人的情況。因此建議后方人要求簽訂認購書示范文本,該文本可以充分保護購房人的利益。
3.購房者不要與開發(fā)商約定不利條款:購房者不要與開發(fā)商約定預付款、認購金予以“沒收”、“不予退還等條款”。
4.不使用模糊概念:是對于均價、優(yōu)惠價、折扣等詞語,一定要準確到單價的具體數額。
5.注意購房認購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合同中的基本原則就是自愿平等。
6.在簽訂購房認購書的時候,購房者應對開發(fā)商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并加以補充協(xié)議進行完善。
簽訂購房認購書的時候必須擦亮眼睛,謹慎而又小心仔細的去簽訂和審查。同樣的,面對購房日期以什么為準的問題時,我們也同樣應拒絕概念模糊與概念錯誤,當然也需要我們專業(yè)的、認真仔細的去了解和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