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生活中,不少購房者會因為自身的貸款額度不夠,從而想要增加買受人來補足貸款額度,這時就需要辦理購房合同更名手續。
當然,也有人僅僅是出于不想購買等個人原因,想要把房子轉讓出去的,同樣也需要辦理購房合同更名手續。那么,購房合同是否可以更名?具體如何辦理?應該注意什么呢?一起來看看吧。
一、 購房合同是否可以辦理更名?
按照《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規定,預售房商品房未竣工的,預購人不得再行轉讓。同時,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產權證書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
此外,房屋產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也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由此可知,如果購房合同已經進行了備案就不能辦理更名手續了。
二、 購房合同如何辦理更名?
關于購房合同更名的流程,不同情況需要通過不同的流程來實現:
1、預售登記前
在這個階段,購房者如果想要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相對來說手續并沒有很復雜。首先,購房者應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通常情況下,開發商都是會同意更改的。
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需前往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即可。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等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更名。
2、預售登記后
如果新增買受人與購房者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可在預售合同上更名,辦理時應出具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不具親屬關系的,應按預售轉讓程序辦理,即由原買受人提出申請,撤銷合同備案后重新簽訂購房合同。
三、 購房合同更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 辦不了產權證
購房合同更名需對合同重新備案,自然也會被重新審核,如果被房管部門發現買賣雙方的真實目的是完成交易,則會被拒,從而造成無法備案以致后期產權證書無法正常辦理。
2、 被征收稅費
不少人選擇合同更名都是為了逃稅,但即使合同已經辦理更名,在申領產權證明環節也可能被發現真實目的,這時出售方可能就會被征稅。
3、 合同無效
如果在購房合同更名之后有任何一方反悔,合同就有可能被認定為是逃避稅費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