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好房后需要簽合同,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且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還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到底如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及一些注意事項。
簽訂購房合同
一、怎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1、文本合同中的空白部分應是開發商和購房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需要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因此,你完全有理由拒絕發展商的“越俎代庖”;
2、凡是不讓簽補充協議的大多是因為開發商無法或沒有足夠信心兌現承諾,對此,購房人應事先明悉,不該事后抱怨;
3、將開發商口頭承諾的內容(當然好能有規劃文件的復印件)簽進合同,如開發商不,也一定要爭取;
4、詳細約定交房條件,如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小區道路暢通、社區環境良好、水電開通等等;
5、開發商約定的違約賠償標準一般較低,多為銀行存款利率,建議購房人要求改為“按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利率”,以示公平;
6、將“不可抗力約定”條款中“包括但不限于”的“但不限于”刪去,并好約定“當確因市政原因延誤交房時,應提交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7、在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要求開發商出示經小區辦備案的《物業管理公約》。
訂立合同注意事項
訂立房屋買賣合同,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本,受讓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注意以下問題:
1、開發商銷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1)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已依法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證書;
(3)取得商品房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取得商品房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建筑安裝工程完成的工程量達到市房地資源局擬定的標準;
(6)已經與本市從事房地產項目資金的專業機構簽訂了預售款協議;
(7)已經確定了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實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設施的配套建設計劃;
(8)已經制定了房屋使用公約,并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簽訂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是市房地資源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且應具備以下內容:
(1)轉讓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房地產座落地點、面積、四至范圍;
(3)土地權性質;
(4)土地使用權獲得的方式和使用期限;
(5)房地產的規劃和使用性質;
(6)房屋的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狀況;
(7)房地產轉讓的價格(含?的單價及總面積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8)房地產交付的日期;
(9)違約責任;
(10)爭議解決的方式;
(11)轉讓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轉讓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除了可以把房產商的要約(即廣告)和口頭承諾的內容等記入合同中外,還可以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一般情況下,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但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可以約定條件,當條件滿足后合同生效。
開發商銷售的商品房具備上述的兩個條件,在出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或者《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后,受讓人可與轉讓人逐條協商約定,簽訂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