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難免出現退房,但退房手續該如何辦理讓很多購房者感到頭疼。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聊如何辦理退房手續及注意事項。
退房,即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意味著雙方財產的返還或權利的恢復,對于已經入住的購房者而言,需要將已經占有的住宅交還給開發商,對于還沒有入住的購房者者來說,則需要放棄占有即將入住的住宅。開發商則不能再根據合同要求購房者支付房款,對于已經收取的部分要退還給購房者。
解除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的財產狀態將恢復到簽訂合同前的狀態,買賣合同的解除與履行無須其他人的協助,雙方自己即可以完成。
借款合同的解除,表明購房者將一次性歸還從銀行的借款,然后不再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無須承擔任何還款的義務。
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購房人可提出退房: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 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p>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p>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 (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p>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p>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p>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p>
9、延遲辦理產權證構成違約,應予以賠償。
退房注意事項
1、保險(放心保)退保手續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主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后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后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后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復雜。
退房手續確實是件麻煩事,但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在辦理退房手續前,好還是要弄清楚相關流程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