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的類型
①按照住宅層數分類可分為:低層住宅(庭院式住宅)、多層住宅、高層住宅(超高層住宅);
②按照住宅的平面布局分類可分為:點式(墩式、塔式)住宅、條式(板式)住宅;
③按照住宅的設計特點分類可分為:內廊式住宅、外廊式住宅(筒子樓)、退臺式住宅(臺階式住宅)、躍層式住宅(復式住宅)、錯層式住宅(梯間式住宅);
④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分類可分為:公寓,純辦樓,商場,綜合樓和別墅等。
(2)共有住宅(公房):是指由國家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住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
(3)私有住宅:是由個人或家庭購買、建造的住宅。公有住宅通過住宅市場出售給個人和家庭,也就是轉為私有住宅。
(4)期房:指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購買期房時應簽商品房預售合同。
(5)現房: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產證的商品房,與消費者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立即可以辦理入住并取得產權證。
(6)準現房:是指房屋主體已基本封頂完工,小區內的樓宇及設施的大致輪廓已初現,房型、樓間距等重要因素已經一目了然,工程正處在內外墻裝修和進行配套施工階段的房屋。
(7)房屋的所有權:為房屋的占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置權(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就等于擁有了對該房屋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權利
(8)房屋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享用權,擁有對房屋租進行租賃或交易的權利。
(9)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既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的處分的權利。???
(10)產權證書: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二合為一,是房地產權的法律憑證。?(11)大產證:指開發商首先要取得的產權證,由購房者或購房者委托開發商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開發商只有取得了大產證,購房者才能去辦理小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