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火熱,與之相關的糾紛案件也接踵而來。一些消費者受市場和銷售熱度和銷售手段影響,往往會盲目搶購,一時沖動交了定金,而事后又因各種原因后悔。
案例:
丁女士支付了5萬元購房定金,合同約定需25%首付款。但辦理按揭時,銀行要求首付須30%。后來,丁女士要求開發商退回定金。劉先生1月1日支付了2萬元的購房定金,3月19日發現其訂購的單元已被出售,只好向開發商要回定金。
據統計,買賣雙方糾紛頻出,大多是由于開發商虛假宣傳和消費者的沖動下定造成。一些開發商在購房者、認購時承諾一切不滿意可全額退回預付款,到期卻以種種理由拖延或拒絕。開盤的時候,房地產銷售公司承諾的“”、“低首付”、朝向、、優惠等結果往往不兌現或貨不對板,也導致消費者退定(訂)。而發生這樣的事之后,銷售公司與開發商又相互推諉,糾紛發生。盤點以下五種開發商常見銷售手段,要買房的網友必須心中有數。
制造熱銷假象
近幾年有過買房經歷的人們都會對售樓處的“人氣”記憶猶新,其實房子真有那么搶手嗎?答案是未必!開發商往往會制造房子熱銷、售樓處人潮涌動的假象,比如找“房托”假扮購房者去樓盤排隊購房,同時在售樓房源公示欄上面打出“售完”字樣,讓購房者覺得房子太火已經斷銷,在沒考慮周全的情況下就急著交定金,簽合同買房。
私自更改樓盤規劃
在售樓處的時候,一些銷售人員會許下口頭承諾,說周圍會建公園等賣點吸引購房者,大家要知道,口頭承諾變數難預料,一定要將承諾落實到合同中,并明確違約責任,一旦出現開發商私自更改規劃的情況,可以有足夠的證據維權。
低首付購房
類似營銷手段之前已經談過不少,各地也開始正視及相關金融服務給經濟帶來的高風險。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低首付購房只是開發商營銷的噱頭,消費者一分錢的也占不到,各位購房者要注意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理性買房,不要因為低首付的優惠就貿然購房,還貸壓力被無形增加。 后發現沒錢償還,吃虧的還是自己。
買房送面積
在寸土寸金的樓市中,買房送面積看起來是劃算的一種優惠方式,然而也要小心其中陷阱。 有些贈送面積是以購買特定樓層為前提條件的,如露臺,閣樓必須購買頂層才能獲贈;想要地下室或者花園,就得買一樓的房子,購房者一定要搞清楚這樣的樓層和戶型是否真的適合自己,別“占小吃大虧”。
出售未取得預售認可的商品房
一些實力不夠的開發商回了資金回籠,會將未取得預售認可的商品房進行出售,這樣收取的定金和預付款屬于非法集資。一旦遭遇樓市波動,開發商很有可能卷款潛逃,所購房屋也將成為爛尾樓,即使正常交房也不能獲得產權證。因此購房者一定要選擇大品牌開發商,同時看房時可要求對方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到當地房屋登記部門進行核實,以免買到未經預售許可的房子。
綜上所述,購房者下定(訂)前要多走、多看、多了解同類型的產品,綜合對比優劣勢和自身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事后以不喜歡、買貴了、贈送少、資金不足等為由要求退定(訂),不能成為退定(訂)的有效理由。同時,消費者須樹立合同履約意識,只要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違約將承擔相應的賠償等法律責任。更為重要的是,簽約時要重視合同、協議的細節,必須明確注明商品的類型、配置、交付時間、違約責任等重要承諾,約定內容要明晰,絕不能含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