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不網簽有些不良業主會把房屋進行“一房二賣”,把房屋賣給兩個不同的買房者。
2、房子沒有網簽其開發商和業主的資質沒辦法核實,房源信息沒那么可靠。
3、沒有網簽的房子在交易過程中不能保證資金安全。
4、二手房沒有網簽的話政府部門不能對其監控。
1、買賣雙方達成購買意向后,由開發企業委托的網簽操作人員將首先在網簽系統中錄入合同文本相關信息,經買賣雙方確認無誤后,網簽操作人員將合同電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網簽系統申請合同備案。
2、申請備案的合同提交后,網簽系統將即時對買賣雙方確認提交的合同電子文本中的房屋自然狀況和他項權利限制狀況進行查驗,符合備案條件的,記載入登記薄,完成網上備案,生成合同編號。同時網簽系統及網站上的商品房樓盤表中將公示該套商品房已售的信息。
3、備案完成后,開發企業要即時在銷售現場打印出已經備案的網簽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留存。另外,購房人也可以憑身份證明到交易登記機構查詢合同確已備案的信息。
4、網簽備案完成后,如果買賣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解除或變更、更正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雙方持有效證件及相關登記材料同時到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撤銷原合同備案業務。合同撤銷后,該套房屋恢復可售狀態,可重新網簽合同,但系統記錄換手一次。
1、審查房屋是否具有預售許可證。
如果房屋有了預售證許可證,一定程度上就說明房屋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些都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需要多加注意。
2、采用統一印制的房屋買賣合同。
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否則就會引起糾紛。
3、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要對等。
有一些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購房者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規范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
有的售房者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5、確認交房的日期。
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對方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