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貸款是否批貸,如果沒有批貸,就辦理了過戶手續,那就比較麻煩,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
2、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但是沒有放貸,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是否真是銀行沒有額度;因為每個銀行每個月都有放款額度限制,如果真是沒有額度,你也沒法追究別人的責任,只能找銀行說理了。
3、若你已經在簽訂合同上約定,5個工作日內拿到房款,如拿不到則中介墊資,費用由買方出,你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如果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核實房屋情況:了解房屋自然情況(如房屋位置、面積、戶型、格局、結構、朝向、采光、舉架、開間、進深等),注重細節(如裝修情況、預留物品、物業情況、生活配套、商圈環境等),多觀察房屋瑕疵是否在可接受范圍;了解想要購買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為出資等情形。
2、確定產權是否清晰:賣方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以避免糾紛。對于持有軍官證的房主應該格外謹慎,必須核實身份,對夫妻共有的或不是只有一個產權人的房屋,在簽買賣合同時應所有產權人都到場驗人簽字。
3、約定交易流程:明確合同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推薦以事件的發生作為時間節點),需要盡量將房屋價款的給付放在產權過戶之后再進行,或可以提存方式辦理房屋價款的給付,以盡量降低風險;按合同規定交易過戶,如房屋涉及抵押,必須明確由哪一方解除抵押。
4、約定違約責任:與賣方明確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合同的保障。如在中介購房,推薦讓賣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以免發生糾紛時,缺乏主動。
5、其它事項:務必了解核實其他諸如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等費用的繳納和結清情況,以及落實過戶等相關手續,以確定是否對以后生活起居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