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納以下稅費:
1.營業稅:稅率5.55% 賣方繳納;
2. 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 賣方繳納;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征收;
4. 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 買方繳納;
5.測繪費:1.36元/平米 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記費:(工本費)80元 。
擴展資料:
房屋交易稅費是簽訂預售合同時需繳納的稅費。
印花稅:稅率為1‰,買賣雙方各0.5‰。公證費:費率為房款的3‰,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兩年。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征,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
目前我國改善性需求量還很大,如何減少政策影響呢?秦虹表示,2006年國稅總局的文件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計劃賣房后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
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同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實際上對改善剛性需求有一定的優惠,應繼續堅持執行,切實達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營業稅: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滿5年免繳。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繳納全額營業稅,滿5年以上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萬分之十的印花稅。
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