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本市契稅適用稅率確定為3%,保持了本市現行契稅具體適用稅率不變。個人購房契稅也仍按照原標準執行。
去年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閉幕,契稅法經表決通過,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這項法律中規定,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一些中介就據此炒作契稅要上調。
但其實,1997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去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里,契稅稅率都為3%—5%。
地方政府則是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確定本地具體的契稅適用稅率。
近期,已經有多個省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決定,確定本地契稅適用稅率,也都是3%。
此次北京通過的《決定》,就明確了本市現行契稅具體適用稅率不變。除了確定本市契稅適用稅率外,還明確了免征減征辦法。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免征契稅。
二是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對大家關心的涉及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契稅,目前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執行。
個人購買住房契稅,仍執行現行優惠政策,即“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稅率征收契稅。”
《決定》將于9月1日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同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