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5月8日發布通知,自6月1日起,購房人為購買本市二手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必須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編號。這也意味著,購房人要先過戶再申請提取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通知出臺背景中解釋到,為優化營商環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多年來致力于簡化群眾辦事流程的同時,持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然而,在辦理中發現,部分職工購買北京市二手房時,撤銷購房網簽后,仍以購房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在違規騙提風險。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領域風險防控,充分維護繳存人合法權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進一步優化購買域內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以有效防范網簽退簽騙提住房公積金的風險。
根據新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或其配偶因購買本市二手房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同時提供該房屋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簽約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及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
據了解,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聯網核查,完成線上審批。審批通過后資金自動轉入本人公積金卡賬戶,無需到柜臺辦理。同時,申請人如可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但無法同時提供網簽合同編號的,需另提供購房契稅完稅憑證,以證明購房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