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包括哪些?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相關法律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等;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費用;
6、物業相關服務人員的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相關費用。
物業費不繳納的情況有哪些?
一、可拒交物業費的情況
1、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2、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并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3、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4、對于物業公司要求業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納物業費的行為,業主可堅決予以拒絕;
5、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
6、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7、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8、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二、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的原則
第一: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與用戶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要根據用戶的收入水平高低來確定,收費標準過高,用戶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戶的支持,反之,收費標準過低,則物業管理公司賠本服務,這又違背市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