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問題歷來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年來,二手房交易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中空前活躍,但由于法律不健全、市場不規范、人們的不知情及法律意識淡薄,二手房交易法律糾紛不斷,已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調查得知,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糾紛、更加完善和優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已成為二手房交易雙方為關注的焦點之一。今天小編就來更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買賣糾紛的處理方法。
1、購房合同簽訂后,因價格變化原因可以反悔嗎?
商品房也是一種商品,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后,沒有發生約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什么風險?
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可能會帶來以下隱患。1.取得權屬證書的期限無法確定;2.為取得權屬證書,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3.只能取得使用權,不能取得權屬證書,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違法建筑強制拆除。
3、小區內違章搭蓋,業主如何解決?
違章搭蓋屬于城管執法范圍,對于小區內業主自行搭建的違規建筑。物業只能勸阻,并不能采取強制行動。建議向城管投訴,并且要求城管出具書面答復。如果是開發商的違章建筑,還有一個規劃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訴,并且要求城管出具書面答復。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不會受到損害。
4、小區吵鬧,物業不給力,怎么辦?
要看噪音的來源,不同情況不同處理方式。如果是工廠生產、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環保局投訴;如果是夜間擺攤燒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訴;如果是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區業主的噪音,協商不成的要向法院起訴;如果是馬路交通噪音,屬于市民生活質量問題,建議找報社或市長熱線反映。
5、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處理?
購房者對房屋的質量狀況應當有理性的判斷,在出現房屋質量糾紛時積極尋找有效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賣人交付的出賣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減價、賠償損失或者退貨等救濟措施。出賣人的這種擔保責任可以采取明示和默示方式兩種方式,即可以由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即使合同中沒有涉及,出賣人仍然按《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買受人訂立合同時明知出賣物的質量存在瑕疵仍然接受的,則可免除出賣人的擔保責任。
如果出賣人故意隱瞞房屋的質量瑕疵,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如果隱蔽質量瑕疵并非房屋本身所固有,而是因為出賣人在裝修、使用的過程中產生,購房人對此也不知情,則仍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反之,如果該隱蔽質量瑕疵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購房人可以以房屋人的身份向房屋的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