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目前市場中“賣一買一”的的方式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先將自己的房子賣出后再買新房;另一種是賣房和買房同時進行,而這兩種情況都會有不同的問題。
第一,先將自己的房子賣出去拿到售房款之后在買新房,是比較穩妥的一種辦法。這種“先賣后買”的好處是,免去了這部分改善型購房者因為原房源賣不出去而產生的擔心,同時也可以為自己解決資金有限的問題。但是這種方式可能會讓購房者在賣房和買房的時間差之內讓自己暫時“漂泊”無房所居,因此在賣房之前要將自己的搬家和租房成本計算在內,選擇合適的出租房源,或者與購買房屋的客戶進行協商,是不是能適當延長騰房時間,是否可以以租房的形式暫時居住在原業主的這套房子內。
第二,對于采取買賣同時的購房者,首先要正確評估自己的經濟實力,這包括對原有房屋價值的正確評估、手中資金的合理運用以及房款不夠的部分選擇什么形式的貸款。同時,購房者要特別注意“賣房”和“買房”的交易周期。在此,專家建議購房者要提前做好預估工作,將賣房、騰房、選房、資金等等一系列因素充分考慮,以避免在購買“新房”時房款不能及時到位等問題。因為賣一買一時間協調不到位導致交易延期吃官司或賠償案例偶有發生,所以買賣雙方簽合同時一定要小心,比如這個月10日可以收到房款但合同就要保守寫到15日。合理將時間放寬,可以給自己帶來回旋余地,免得賣和買的時間銜接不上,到時兩頭不到岸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