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的房子有片綠地,正準備買時才發現綠地一角還有個土墓。開發商也不說,購房者該怎么辦?
案例:要買的房子緊挨土墓 售樓處卻刻意隱瞞
購房者李先生近有些郁悶。據李先生介紹,當時他和家人來到售樓處時,接待的置業顧問告訴他,該樓盤首次開盤會推出4號樓和5號樓,一共有一百多套新房源。李先生之所以選擇5號樓而不是4號樓,是因為從樓盤的沙盤上看,5號樓前面是一大片綠地,環境很好。
然而,李先生加了一個業主群之后卻聽說,5號樓前面的綠地,有一個土墓。李先生隨后去看了一下,在綠地的西北角,確實有一個白色的大棚子,現場墓志上的介紹顯示,這里是一處土墓。不得不說,該土墓距離李先生要買的房子的確比較近,兩者相距只有十多米遠。
然而,在回到售樓處的時候,無論是樓盤的沙盤,還是樓盤區位圖上,都沒有標出土墓的位置。當問及綠地上的白色棚子下是什么時,置業顧問表示那是天文學家遺址,對土墓的事情一直避而不談,反而極力宣傳樓盤在交通、配套方面的利好。
那么問題來了。
首先,房子周邊有土墓之類的事情,開發商應該告知嗎?
不得不說,土墓并不影響李先生的居住,對于開發商是不是應該告知房子周邊的土墓之類的情況,目前的說法也并不是很統一。部分城市已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商品房銷售現場必須要將項目的不利因素一一展示給購房人,比如成都、南京等。
但是也有城市對于開發商的這種行為并沒有加以強制性的規定。如果購房者買了房子入住后才發現家旁邊就是大型變電站、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設施,甚至有墳墓等情況,然后想找開發商討回公道,通常是被要求根據合同的要求來,但購房者回去翻合同就會發現,由于經驗不足簽合同時并沒有要求將這些內容寫進去。
其實,對不利因素的告知雖然讓會讓這些開發商暫時失去了一部分客戶,但卻保障了客戶在購買房屋時對項目的知情權,讓更多的購房者覺得踏實。而部分房企的短期刻意淡化或者故意遮掩,反而可能承擔更多的法律不利責任。
那么什么是樓盤周邊不利因素?
周邊不利因素是指樓盤規劃建設范圍(即俗稱的規劃紅線)以外,對商品房買受人的利益有負面影響的客觀存在。通常情況下,這些不利因素不足以影響居住目的的實現,也不致于對人身產生危害,但會對居住者的生理和心理產生一定的負面作用。
按實際損害的有無,不利因素可以分為客觀類與心理類。前者如噪音、氣味、煙塵等可以實際感受到損害后果的,比如鐵路、高架快速路、高壓線、公交保養、污水泵站、垃圾中轉站、變電所、路橋保養所等。
心理因素則是指那些不能具體感受到損害,但容易給人造成心理困擾的不利因素,比如公墓等。
開發商不告知,購房者又該怎么辦呢?
購房者買房除了關注設計優良的戶型和適宜居住的樓層、朝向外,還要看是否有良好的物業服務、安靜舒適的小區氛圍,以及遠離污染和喧囂的大環境。
只是購房者在買房時,往往將目光過多地放在前者之上而很少走出房源本身,去考察一下外部環境,才容易出現今天案例中的問題。具體解決辦法,可以有三個路徑。
一是盡量選擇品牌開發商。
據了解,目前大多數開發商都會在銷售現場都會主動公示不利因素,尤其是一些品牌房企。這些企業尤其關注品牌信譽,不但公示項目建設范圍內的,還包括紅線外的不利因素,紅線外的既有可直接感知的顯性不利因素,也包括禁忌類的不利因素,比如樓盤周邊有殯儀館、火葬場、公墓等。
二是多方打探,自己留個心眼。
比如你可以去周邊多走一走看一看,對于一些奇怪的建筑都留個心眼。但這樣還不夠,好是通過已經在住過的人了解一下情況,比如上業主論壇看看,去小區里找人聊一聊等。
三是在合同中強調,并約定如果后期發現開發商刻意隱瞞時的違約補償。
如果已經買了房子,也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與開發商協商,要求解除合同或補償損失,協商不成可以起訴。所以,如果自己沒有時間查看,但又擔心開發商故意隱瞞周邊不利因素的,好能在簽合同時就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