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竣工驗收需要開發商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各個分項都有備案)、《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實測面積登記表》、《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測量報告》。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托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
6、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該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各自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7、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驗收認可文件。
8、有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竣工與驗收準備是指工程交付竣工與驗收前的各相準備工作由項目經理部具體操作實施,項目經理全面負責,要建立竣工收尾小組,搞好工程實體的自檢,收集、匯總、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扎扎實實做好工程竣工與驗收前的各項竣工收尾及管理基礎工作。
2、編制竣工與驗收計劃,計劃是行動的指南。項目經理部應認真編制竣工與驗收計劃,并納入企業施工生產計劃進行實施和管理。項目經理部按計劃完工并經自檢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填寫工程竣工報告和工程竣工報驗單,提交工程監理機構簽署意見。
3、組織現場驗收,首先由工程監理機構依據施工圖樣、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合同等對工程進行竣工預驗收,提出工程竣工與驗收評估報告;然后由發包人對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進行審定,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正式竣工與驗收。
4、進行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要與竣工與驗收工作同步進行。工程竣工與驗收報告完成后,承包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工程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承發雙方依據工程合同和工程變更等資料,之后確定工程價款。
5、移交竣工資料,整理和移交竣工資料是工程項目竣工與驗收階段必不可少切細致的一項工作。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的工程竣工資料應齊全、完整、準確,要符合國家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和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資料管理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案整理規范的有關規范。
6、辦理交工手續,工程已正式組織竣工一驗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和其他有關單位已在工程竣工與驗收報告上簽認,工程竣工結算辦完,承包人應與發包人辦理工程移交手續,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撤離施工現場,正式解除現場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