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地產稅以面積為單位的征收方案已經基本獲得通過。據了解,主體稅種或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具體稅率可能將由地方在確定的稅率區間內自行決定。那么房地產稅到底如何計算呢? 房地產稅征收,誰哭誰笑?
房地產稅計算
國家目前規定的計算公式如下:
1、從價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一減除比率)×1.2%
2、從租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12%
有關房地產稅,實際早在2011年就開始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上海試點的情況是在上海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計算,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進行房產稅征收。
比如一個三口之家原來已擁有的住房面積共計180平方米,剛好人均60平方米,現又新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100萬,那么其一年應該繳納房地產稅4200元左右(上海適用稅率暫定為0.6%)。而按新規定,以后購房者每年在支付房地產稅時,還需要額外支付新增加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誰哭了?誰笑了?
房價被打壓,客哭了
據相關統計,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土地占有的稅費太多,是形成房價過高的直接原因之一。而房產稅的到來,從消費環節的前期一次性征稅,逐漸轉向保有環節的征稅。持有成本提高, 預期降低,或將催生“買房容易養房難”的局面,從而遏制房地產的需求。
財政收入有保障,地方政府笑了
開征房地產稅無疑是一項可靠的財政收入,作為財產保有稅,它甚至可以不必在意當地房地產業是否過熱或過冷。據稱,此次改革將房地產稅的定價權有條件地交給地方政府。有分析認為,地方政府將能夠在一定的區間范圍內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自主確定具體稅率。這對化解困擾已久的土地財政難題,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