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下行壓力、民間借貸問題、限購限貸等背景下,當前二手房買賣變得格外復雜。怎樣保證購房資金安全?怎樣保證產權順利過戶?等等問題,都成了當下購房者關注熱點。怎樣才能回避買房過程中風險,安全放心購房?
對于近一直在找房子的陳先生來說,日前碰到事情讓他膽戰心驚。上月底,陳先生通過中介推薦,看到新田園住宅區一套170多平方米房子,每平方米掛牌價為3.1萬元。但多次相約,前后等了約半個月時間,房東仍不出面詳談。后中介告知,房東太忙,直接過戶付錢即可,對此陳先生感到很蹊蹺。但更蹊蹺是,陳先生發現這套房屋另有中介在掛牌出售,但該中介公司掛牌價卻只有每平方米27500元。當陳先生提出想看房及成交時,同樣被房東以沒時間為由推脫過去。后來又發現,這套房子還遠不止這兩個中介在賣,價格更是各有千秋。
同樣一套房子,為什么多個中介在掛牌,價格還相差極大?這讓陳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經過仔細詢問才得知,當初房東為了借錢將這套房子以公證方式押給了擔保公司?,F在房東在賣,擔保公司也在賣。
律師認為,現在一套房子總價都很大,甚至可能要花費一個家庭一輩子積蓄。
因此買房首先要求安全,其次要求安心,這是基本要求。對于這種多人在賣房子,安全過戶是第一前提,辦理銀行資金是一個好渠道,而資金,包括定金都應入賬戶。此外,過戶后,盡管法律保護善意購房人,但由于房東債權人眾多,上門吵鬧事情也不能完全排除,為了安心,如果購買者一定要買這個房子,建議在購買前要求中介約上其他在賣此房人,做一個協商,以便和諧共處,盡可能避免日后吵鬧。這些措施客觀上增加了購房人成本,但在當前特殊時期,多一份細心,就多一份平安。
所謂資金,簡單地講,就是將購房款存入銀行賬戶,買賣雙方約定:當過戶手續完成時,賣方有權領取購房款;而當過戶不能完成時,買方有權取回購房款,方認可這些條件。
對于買方而言,這里應當注意核心問題是:
當交易不成功時,購房人如何順利從賬戶順利取回購房款,并有權解除合同。對此,我們建議是以時間為界限,即當在某一天到來之時,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買方自身原因除外),雙方仍無法完成過戶手續,買方即有權拿回房款,并有權解除合同。對于這一點,務必約定清晰、明確,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糾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