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婚前加名:
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一)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后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
(二)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后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婚后加名:
這種情況屬于變更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后,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免征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注意】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辦理兩證后,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購房合同的名字和房產證的名字是一致的。
02父母子女加名,選擇贈與最合適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這種關系間的房產要辦理變更手續,可以通過二手房買賣或者是贈與方式實現。
贈與流程:
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房屋贈與的當事人(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
辦理公證。
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
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直系親屬間贈與是不限購的,不需要做購房資格審查。
贈予手續:
(一)需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
(二)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辦理公證。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
03兄弟姐妹加名,多數考慮買賣
由于稅費比較高,同時限購會影響購房資格,非直系親屬間房產加名買賣方式比贈與過戶方式更為合適。
買賣流程:待買賣雙方協商清楚后,協助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并在網上進行網簽備案,去房管局辦理購房資格審查,通過后,打印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攜帶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屋兩證等資料。
04按揭中房產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貸款已經還清,否則需要先去銀行還清貸款,注銷掉之后,再拿著房產證去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
法律普及:婚前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婚后加名變為夫妻共有財產,房屋權屬發生變更。由于房屋存在抵押貸款,借款人將由一人變成兩人。《物權法》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