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兩會記者上回答“個稅改革方案有么有具體時間表時”表示,簡單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公平,個稅改革目前復雜的是執行。
2016年將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當前個稅改革不能一刀切,需要綜合考慮各地經濟水平和各種人群。比如有的人為了置業發展選擇再學習,產生的個稅需要被扣除;有孩子的群體是否應考慮到撫養支出費用;“全面二孩”后撫養費用認定。這些都不一樣。稅法改革不能分城市,總需要一個統一的標準。
關于個稅的改革有很多意見,對于很多房奴來說,關心的莫過于房貸利息是否可以作為稅前抵扣款。通俗地說,每個月領工資的時候,將住房貸款產生的利息抵減納稅人個稅應納稅額。這可是一筆數額相當的錢。能夠直接降低個稅負擔。實現降低月供壓力的效果。
我們來舉兩個例子:
1、某人買房貸款50萬,按照現在的基準利率4.9%計算,還款月的利息為50萬*4.9%/12=2024元。假如此人月收入為1萬元,按照目前20%的稅率,節省個稅為2024*20%,約為200元左右。
2、某人在上海購買200萬元的房子,貸款140萬元。30年等額本息月供為7430元。月均利息支出為3541元。如果稅前收入為2萬元,在扣除五險一金、稅基后應納稅額為2404元,房貸利息可以在稅前抵扣,他每月可以少繳稅886元。月供壓力大幅度降低。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真正的受益者是中產階級以上人群。收入越高、節省越多。如果這項政策落地。未來可能會出現以下幾種趨勢:
1、提前還款沒必要了
提前還款無非是想少付點利息。如果房貸利息可以抵扣個稅,那相當于利息被打折了。而且房貸越多,折扣越大。購房者完全不用提前還貸,拿這筆錢去做別的用途,所得一定比貸款利息高很多。
2、低首付盛行
變相的降低房貸成本,即使有能力付3成首付的人也不會選擇3成首付了,而是利用這筆資金來玩“錢生錢”的游戲。
3、住宅豪宅化
既然月供成本變相降低,那以前的月供成本就可以購買更高檔次的住宅了。人們買房不再猶豫了。能買多大的就買多大的。原本打算買100萬的房子,現在可能去買120萬的了,袁磊打算買200萬的房子,現在可能考慮250萬的了。沒必要節省。畢竟現在房子才是保值的,錢放在手里就只能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