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積計算時,有些建筑不被計入面積范圍。那么,您了解哪些建筑是不被列入計算面積的嗎,共有建筑又包括哪些呢?請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哪些不再計算建筑面積
1.突出房屋外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幕墻、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以及突出于房屋外墻面的陽光窗。
2.無上蓋的架空通廊、走廊、檐廊、挑廊等。
3.無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間、裝飾性的花架、涼棚、雨棚、亭、塔等建筑。
4.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5.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圍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筑面積。
6.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
7.構筑物,如獨立煙囪、煙道、油罐、水塔、水箱、冷卻塔(池)、儲油(水)池、儲倉、臨時貨庫、地下人防干、支線等。
8.與房屋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類似于陽臺、挑廊、檐廊的建筑,均不計算建筑面積。
9.供檢修、消防等使用的室外爬梯以及無結構設計,依山就勢修建的梯道或臺階,雖可作為進出建筑物的通道,均不計算建筑面積。
10.建筑物內的水箱(池)、建筑物下的水池、化糞池等。
11.建筑物玻璃幕墻僅作為裝飾,幕墻與建筑物的外墻間的空間。
12、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等。
13、主要作為公共使用,帶社會公益性質的室外樓梯。
14.騎樓、過街樓的底層非建筑物自身功能需要,主要為公共服務用作市政道路街巷通行的部份。
15.建筑物內僅作為通風或采光的天井,不論是否有透明頂蓋,都不算建筑面積。
何為共有建筑面積
1.幢內共同使用的設備用房:包括變電室、供水房、二次供水房、貯水箱房、電話交換機房、消防控制室、電梯機房、風機房等,以及其他在功能上為整幢、某一層或某幾個單元服務的為基本生產或生活必需的設備用房。
2.按自然層計算面積的包括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道、通風井、管道井、提物井、室外樓梯等垂直通道。
3.輔助或管理用房,包括為本幢服務的值班警衛室、設備維修管理房、位于天面的樓梯間。
4.墻體面積,包括本幢樓各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和整幢房屋外墻水平投影面積總和的二分之一。
5.本幢的公共門廳、大廳、過(走)道、門廊、門斗等水平通道。
6.其他建在幢內,僅供本幢使用的共同使用的面積。
通過以上了解,希望大家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對住房面積也有一個更加清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