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房要學的知識有很多,各項因素都會影響到房屋的居住舒適度。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具體介紹一下房屋面積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吧!
在我國大部分城市,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的規定,房屋銷售仍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格,那么單元住宅的銷售面積怎樣測算?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套內使用面積的概念是每套住宅戶門內除墻體厚度外全部凈面積的總和。其中包括臥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儲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戶內樓梯(按投影面積)。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房間時,其一半的面積凈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小凈高不低于1.5米,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計入使用面積;否則不算使用面積。每戶陽臺(無論凹、凸陽臺)面積在6平方米以下的,不計算使用面積;超過6平方米的,超過部分按陽臺凈面積的1/2折算計入使用面積。
套內墻體面積: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墻體,有共用墻及非共用墻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墻、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投影面積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均為共用墻,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陽臺建筑面積:按國家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單元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兩部分組成:
①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其功能上為整樓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積;
②各單元與樓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公用建筑面積不包括任何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筑物的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
將整棟的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的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計算: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以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一般高層住宅公建分攤系數為0.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