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落戶的戶主必須是房產證名字,因為這是買房遷移戶口,享受國家政策。如果轉移的戶口(戶主)名字不是和房產證一樣的,就不能辦理遷移落戶了。不過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樣的,具體以當地的政策為準。
1、買賣雙方、地產中介三方簽訂購房合同;
2、找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估計需要花3天時間);
3、將所有資料交到所在地的房管所審核(大概需要3-7天);
4、到財政局繳納契稅,到地稅局繳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5、憑稅票等資料領取房地產交易證明書以及房產證,并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二手房銷售后原房主戶口將保留一段時間,直到找到接收地為止)。
1、準遷證辦理,辦事部門是房產所在地各個公安局,需要辦理的事項是帶好之前準備好的材料,在購房所在地的公安局的中心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2、辦理原籍下戶,辦事部門是戶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戶口原籍派出所,需要辦理的事項是拿好戶口薄、身份證原件以及準遷證在原籍辦理入戶手續,便可拿到《戶口遷移證》。
3、在購房所在地辦理上戶,辦事部門在房產所在地的各個公安局中心,需要辦理事項是帶好身份證、一寸照片以及戶口遷移證到公安局辦理上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