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面積”是一種常用的促銷手段。這種贈送行為通常會發生,但很少寫入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中。這就為以后的產權歸屬問題埋下了隱患。
贈送面積
所謂贈送面積,是指按照房屋測量規范不該被計入建筑面積的部分,被開發商包裝成“贈送面積”送給購房者。
新的房屋測量規范顯示,以下幾類不計入建筑面積:
①小于2.20米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②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墻、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
③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④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⑤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建筑物的空間平臺及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⑥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⑦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建筑的房屋;
⑧活動簡易房屋;
⑨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以下幾類計算一半建筑面積:
①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②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車棚、貨棚等屬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③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④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⑤有頂蓋不封閉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上面說的是贈送面積計算方式,接下來就是贈送面積確權問題了。從房屋登記的角度來說,只有依法完成登記并取得產權證書的贈送面積才受保護。如果購房和同都沒有注明,未來產權證書上更不可能出現了,出現糾紛也無法維權。
只有如下圖這樣將贈送面積寫入購房合同,才能具備法律效率。
贈送面積通常在銷售環節被重點提及,但進入簽合同環節則不會被主動提及,購房者要主動就贈送面積與開發商協商,將贈送面積寫入購房合同。制式合同無法增加條款也應該在補充協議中注明。對于寫明贈送面積條款的購房合同,開發商必須嚴格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