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父母名字費用主要有工本費、貼花費、登記費、地籍圖費,手續費共計110元左右,其中登記費和工本費是一起計算的,需要80元,房產證加名代表增加產權共有人,因此需要增加一本房產證,而地籍圖費為25元、貼花費為5元,一般20天就能拿證。
1、房產證在沒有加配偶的名字前,是個人財產。
2、個人房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能改變房產的產權,在離婚時,房產還是個人的,不過要依法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房產證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對房產擁有了產權,一般屬于共同共有。在離婚時,夫妻對房產對半分。
4、關于房產增值,沒有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增值部分歸您;用了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對應部分增值要分享給妻子。
5、一方爸爸媽媽出資購房,產權掛號于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產業,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產業,不予切割。
6、一方爸爸媽媽出資購房產權掛號于夫妻兩邊名下的。若婚后一方爸爸媽媽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掛號在夫妻兩邊名下的,則應認定為該房產為其爸爸媽媽對兩邊子女的贈與,該房子歸于夫妻一起產業。離婚時則以夫妻一起產業進行切割。
7、應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不管之后的房子產權掛號在誰名下,都視為子女兩邊依照各自爸爸媽媽的出資共有房子的所有權,離婚時則按兩邊爸爸媽媽的出資比例按份切割,但是有約好的在外。